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司法碰到馬英九就轉彎

■ 陳軍
台北檢察官曾說:「司法碰到馬英九會轉彎」,今天看到高等法院對於馬英九涉及特別費貪污及背信一案的判決,這句司法名言終於再度被證實。
看到高等法院發言人在媒體前臉不紅氣不喘的說明宣判馬英九無罪的各種理由,其間還不時穿插如「馬英九存款當然不能跟郭台銘比」等肉麻當有趣的幽默之時,就知道「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傳言有相當的可信度。
高等法院法官所列舉的理由就和地方法院一樣,簡直就像馬英九的第二個律師團提出的答辯書,其中還替馬英九每個月的收入盡可能的灌水,然後據以為馬英九辯護其每個月交給馬夫人二十萬元的來源正當性及可信性。
但是馬英九把特支費中飽私囊的證據不在於他有沒有能力交給馬夫人二十萬元的問題上,而是在於他公私不分的帳戶裡每個月「有沒有支出相當於不需領據的十七萬元特支費的數目做為公務使用」的關鍵點上,事實上,經侯寬仁檢察官儘量從寬認定的情況下,結果發現仍然還有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元無法平衡的收支差距,這也是檢察官起訴馬英九的最主要原因,這絕對不是事後瞎掰個所謂「大水庫論」或事後趕快「銷贓完畢」所能暗度陳倉的,但是地方及高等法院承審法官們卻故意忽略這個關鍵證據,反而一心想為馬英九開脫,這才是令一般民眾最無法接受的地方。至於用主觀認定「沒有犯意」來否定證據確鑿的「既成客觀犯行」,就好像「雖然殺了人」,但只要讓法官相信是「不小心的」就能完全除罪的情況一樣荒唐。
當司法碰到特定的人士如馬英九之類會主動轉彎之時,皇后的貞操再也不值半毛錢,這就是為什麼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和道德勇氣如今仍然一再被普羅大眾質疑的最主要原因之所在。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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